中科健康产业集团江苏药业有限公司中药及保健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中科健康产业集团江苏药业有限公司拟在泰州医药园区南官河东路东侧、泽兰路北侧、诺瓦立项目西侧建设中药及保健品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84亩,建设提取车间、发酵车间、制剂车间及与之配套的办公、质检、仓储、动力、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9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中药胶囊剂1亿粒、保健品胶囊剂3亿粒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保健品提取车间醇提过程中产生乙醇废气及中药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以臭气浓度中药提取车间产生的乙醇废气,制剂车间产生的粉尘;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等;工业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空压机、离心机等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水提药渣、醇提药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项目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中药发酵臭气、醇提产生的乙醇废气。制剂车间粉尘经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保健品提取车间醇提过程中产生的乙醇废气及中药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以臭气浓度计)经“洗涤塔+除雾器+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中药提取车间产生的乙醇废气经“洗涤塔+除雾器+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最终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亚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许郑河排入新通扬运河,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厂界,其次需要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如将风机类及泵类置于室内并保证其密闭性或建隔声罩(墙)等一系列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项目产生的醇提药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为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规划;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或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阅读,或联系环评单位提供报告阅读。具体联系地址和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科健康产业集团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宁开发区中科路8

联系人:施总

联系电话:13390990606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5-83686069-1122

E-mailfyao@njuae.cn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后,查阅报告,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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